为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的实施,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发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事业,做好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吉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委托吉安市义工协会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组建吉安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现公开面向社会,发布招募信息公告。
一、招募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择优选择的原则进行招募。
二、招募专业
本次招募的法律援助志愿者,专业服务类别主要包括:
(一)法律服务类(含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刑事辩护、民事代理等);
(二)心理疏导类;
(三)语言翻译类(含外语、少数民族语言、盲文、手语翻译等);
(四)教育培训、理论研究类。
三、服务范围
此次招募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根据其个人专业特长,由吉安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安排提供下列服务:
(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与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
(二)为受援人提供外语、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心理疏导等相关服务;
(三)为有需要的残疾受援人提供盲文、手语翻译等无障碍服务等;
(四)为法律援助经费筹集提供支持,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参与法律援助的宣传、培训、理论研究,案件质量评估等工作。
四、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热心公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志参加法律援助和志愿服务事业,服从志愿服务安排;
(三)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四)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在校学生;
(五)有相关专业服务或志愿服务经历,或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提供刑事辩护与代理和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应当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提供心理疏导、翻译服务的法律援助志愿者,一般需具有相关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因违法违规被取消法律援助志愿者身份的。
五、报名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20日
(二)报名方式:愿意参加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社会律师、公职律师、高校师生及相关专业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法律援助志愿者报名登记表》,附免冠二寸照片、有关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图片,发送至电子邮箱280625259@qq.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大道新65号航盛大厦B座7楼。
联系人员:张娟。
联系电话:0796-8319933。
(三)审核登记:市司法局对收到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择优登记,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名册。
1、法律援助志愿者招募,不与其建立劳动用工关系,由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择时组织志愿者进行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2、对登记在册的法律援助志愿者,依照《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在志愿服务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因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不合格被投诉三次或者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法律援助志愿者身份。
3、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由志愿服务组织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记录志愿服务情况。对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吉安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志愿者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