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2025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已启动招募。江西省将招募2名律师志愿者,赴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内蒙古、黑龙江、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指定项目实施地,参加法律援助志愿活动。服务期限为1年。
招募条件
1.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2. 取得律师执业证,并执业五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3. 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4. 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5. 身体健康,年龄在26-55岁之间。
招募流程
1. 报名和审核(即日起至6月16日)。律师志愿者于6月14日前向执业所在县(市、区)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报名,填写报名表,并准备律师执业证(律师工作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医疗保险缴费凭证等材料(一式三份)。报名表等报名材料经执业所在设区市司法局审核后,于6月16日前上报省司法厅律师管理部门严格审核。省司法厅律师管理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后,于6月18日前,将初审通过的志愿者报名表等报名材料报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审核确认;
2. 体检和签订协议(7月18日前)。省司法厅律师管理部门和法律援助管理部门组织经基金会审核确认的律师志愿者进行体检,并受基金会委托与体检合格的律师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
3. 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基金会组织律师志愿者参加培训,向志愿者下发《派遣通知书》。
服务内容
1.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每名律师志愿者每年至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2. 开展法律讲座和普法宣传工作;
3. 担任当地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村(居)法律服务顾问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基层治理法治化;
4. 对服务地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和辅导,做好传帮带工作;
5. 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政策待遇
1. 服务于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地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3800元。服务于内蒙古、黑龙江、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地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3300元;
2. 服务于西藏的律师志愿者,增加高原补贴每人每年20000元(税前);服务于甘肃、青海、新疆的律师志愿者,增加援助补贴每人每年15000元(税前);
3. 基金会为律师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
4. 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由执业机构所在地到派遣服务地的往返路费由基金会负责报销;
5. 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连续服务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律师志愿者,结束志愿服务后,可按增加的志愿服务年限,继续享受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待遇。
联系人: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周欣宇
联系电话:0791-87709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