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我市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江西省关于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司发〔2025〕2号)文件要求,吉安市司法局起草了《吉安市关于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在2025年7月2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41632377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对《吉安市关于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2.通过信函邮寄至江西省吉安市行政中心B座627办公室(邮政编码343100),并在信封上注明“对《吉安市关于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字样。
附件:《吉安市关于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吉安市司法局
2025年7月9日
附件:
吉安市关于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
的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我市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江西省关于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司发〔2025〕2号),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运行、管理、使用、监督体制机制,严格监督管理,提升司法鉴定质效和为民服务水平。到2027年,动态退出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且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优化整合一批“小、散、弱”司法鉴定机构;建设一批在全国、全省叫得响、有影响力、具有吉安辨识度的“专精特新”司法鉴定机构;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紧缺型司法鉴定人才,推动我市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建设
1.落实党建工作要求。根据新形势下新兴领域“管行业也要管党建”的工作要求,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实行司法行政部门和两新工委双重领导,成立吉安市司法鉴定行业党总支,由市法律服务行业(综合)党委统一管理,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实现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全覆盖。指导、督促市司法鉴定协会、各司法鉴定机构严格落实“党建入章”要求,配套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制度。强化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将党建工作纳入司法鉴定机构年度考核。
2.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基层党建“三化”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原则,理顺党员组织关系,严肃组织生活;按照“六有”标准落实活动场所。以“司法鉴定党建基层行”活动为抓手,指导、支持司法鉴定机构党组织与机关、社区、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等党组织开展联学联建联创活动和公益活动。深化“我是党员我争先”活动,全面推行党员鉴定人“亮身份、亮承诺、亮岗牌”机制,在司法鉴定机构(窗口)等设立党员先锋岗,成立司法鉴定行业“吉先锋”党员服务突击队,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优化司法鉴定资源布局
3.整合“小、散、弱”司法鉴定机构。通过靠强联大、吸收合并、重组等方式,依法依规退出一批、优化整合一批“小、散、弱”司法鉴定机构。
4.培育“专精特新”司法鉴定机构。紧贴我市“十大攻坚战”实际,依托电子信息检验检测中心等科创平台,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等特色产业和优化营商环境、“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等重点领域,努力培育一批在全国、全省叫得响、有影响力、具有吉安辨识度的“专精特新”司法鉴定机构。指导司法鉴定机构高起点发展声像资料(含电子数据)鉴定项目,为依法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的相关纠纷及诉讼活动提供证据支撑。支持司法鉴定机构打造道路交通事故类司法鉴定全业务链、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提供更加优质的“组合式”鉴定服务。
5.推动建设区域司法鉴定中心。支持硬件设施好、专业技术强、有鉴定业务所需仪器设备且信用良好的社会力量依法依规设立司法鉴定机构。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水利、交通等单位盘活本领域优质鉴定资源,建设特色司法鉴定机构。探索建设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区域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或综合性区域司法鉴定中心。
(三)完善司法鉴定运行机制
6.健全准入退出机制。细化落实《司法鉴定专家库使用工作办法》,切实发挥专家库作用。落实司法鉴定人准入登记专家评审制度,对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实质审核,推进司法鉴定管理关口前移。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动态掌握司法鉴定机构的人员、场地、仪器设备、内部管理等情况。落实《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退出管理办法》,结合分领域及项目评审工作,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全面排查,对符合退出情形的,依法依规予以申请注销或撤销,并落实常态化监管。
7.规范内部管理制度。督促司法鉴定机构严格执行我省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司法鉴定人助理管理、司法鉴定档案管理等制度规定,指导、督促司法鉴定机构健全完善人员聘用、鉴定流程、仪器设备及操作程序、检材及流转、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对于内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司法鉴定机构,强化日常检查监督和风险防控。
(四)建立健全司法鉴定使用和管理衔接机制
8.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司法鉴定工作衔接机制。出台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司法鉴定工作衔接制度,健全司法行政部门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定期会商和联席会议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质效。深化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服务保障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在办理公安机关环境损害案件中“不预先收取鉴定费”,支持生态修复、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9.建立司法鉴定使用和管理部门协调贯通机制。落实《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的工作办法》,建立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公安、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保险等使用部门的协调贯通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依托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加强基础信息共享,规范委托与受理,互通监管信息,共同研究解决司法鉴定管理和使用衔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法院强化鉴定人出庭作证执业保障,协调公安、检察机关落实司法鉴定机构备案登记要求,编入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
(五)严格司法鉴定执业监管
10.完善执业监管制度。配合省司法厅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建立健全机构诚信执业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加强司法鉴定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落实司法鉴定人执业承诺制度。联合人社、税务部门强化对司法鉴定机构依法为专职司法鉴定人缴纳社保、诚信纳税等情况的监督。探索第三方评价,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年度考核,及时公开考核结果。落实行政处罚与行业惩戒相衔接,建立并落实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情况的通报公示制度。建立对县(市、区)司法局监管约谈制度,对监管缺位或投诉处理不力,引发集体上访或造成负面舆情的,视情分级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11.开展行业专项治理。聚焦保险理赔、医疗损害、酒精检测、文书鉴定等重点业务领域和虚假鉴定、重复鉴定、超范围鉴定等突出问题,开展行业规范治理。对违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和司法鉴定从业限制性规定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督促司法鉴定机构严格执行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加强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司法鉴定机构推广运用江西“司鉴通”监管数据平台,实现司法鉴定数据共享,赋能行业监管。
(六)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
12.完善质量管控机制。加强与市监部门联动,督促司法鉴定机构落实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司法鉴定机构检测实验室能力验证和现场测评,对连续两年能力验证不通过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仍不符合执业要求的,依法注销相应鉴定业务。采取月抽查、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司法鉴定文书、案件质量评查、检查活动。推动规范涉医疗纠纷案件司法鉴定机构选择和委托等程序。
13.支持行业科技创新。鼓励支持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参与司法鉴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支持司法鉴定机构申报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科研平台。
(七)锻造高素质司法鉴定队伍
14.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专职司法鉴定人比例,加大青年司法鉴定人及涉外人才培养力度。指导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对接赣南医科大学、井冈山大学等高等院校和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加强人才培养合作。探索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人助理前置培养模式。加强柔性引才,大力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紧缺型司法鉴定人才。
15.壮大人才队伍规模。指导、督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与井冈山大学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电子数据等领域交流合作,壮大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电子数据鉴定人才队伍。联合市卫健委优化吉安市医学鉴定专家库结构。
16.规范司法鉴定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依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和江西司鉴讲堂等线上线下平台,加强司法鉴定实训基地和师资库建设。组织开展司法鉴定人分级分类培训,建立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档案。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对岗位练兵不合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全市通报并纳入诚信执业档案。加强与人社部门联动,督促指导司法鉴定人开展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组织鉴定人参加出庭学术交流讲座,提升鉴定人出庭作证能力。
(八)提升司法鉴定为民惠民质效
17.健全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援助机制。加强与妇联沟通,共同推进建立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援助中心。出台《吉安市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援助工作规范》,指导规范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援助程序、收费行为等。
18.健全困难群体司法鉴定帮扶机制。对老弱病残以及行动不便的鉴定当事人,实行电话预约,开展上门服务。为困难群体开放绿色通道,提供鉴定便利,实行优先及时受理。对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减免司法鉴定费用。
19.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司法鉴定作用发挥机制。推动鉴定机构进驻各级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推行“前台后室”模式,方便群众便捷获取司法鉴定服务。加强与律师、公证、仲裁、人民调解等行业协作,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共促基层社会治理。
三、工作要求
市司法局将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纳入司法行政“五大攻坚行动”重点内容,强力攻坚推进。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落实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市司法鉴定协会、各司法鉴定机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协调联动,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落地。要积极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司法鉴定管理和发展模式,着力从体制和机制创新方面探索突破,挖掘一批原创性、首创性的制度成果和改革特色亮点。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新闻媒体,推广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创新举措,宣传司法鉴定制度的重要功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鉴定的关注度和影响力,全力营造司法鉴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